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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八大行业节水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07-09-13   来源:无锡节能办

为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推进工业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节水目标任务实现,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经贸委和江苏省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八大行业节水行动方案》,在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八大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节水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全文刊登,供参考。

一、充分认识开展八大行业节水行动的重要意义

工业是我省水资源的消耗大户,2006年全省工业用水总量(指新水量,下同)220亿立方米,占全省总用水量的41%。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八大行业,又是工业用水中的高耗水行业,八大行业用水量占全省工业用水总量的90%以上。我省工业用水效率不高,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含火电)56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含火电)60%,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节水潜力很大。提高用水效率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节约水资源和从源头上减少废水排放的重要措施。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07]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56号)要求,开展八大行业节水行动,既抓住了用水大户的节水工作,又可以起到行业节水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为此,必须根据《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八大行业采用“研究”、“开发”、“推广”、“限制”、“淘汰”、“禁止”等措施,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加快淘汰落后的用水工艺和用水设备,对其中的重点用水企业,实行强制性节水技术改造,落实节水措施,健全用水管理制度,以不断提高企业用水效率。

同时,通过实施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可以促进全社会节水工作的开展,这对于完成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的约束性指标和《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其它节水目标,缓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水资源瓶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行动范围

本次行动的范围为我省境内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八大高耗水行业,重点为年用水量排在本行业前列的用水大户和排污大户,同时兼顾行业平衡,每个行业都有企业参与。各地可按照本地实际,除统筹考虑上述八大行业之外,另行确定本地主导产业中的用水大户,参加本次节水行动。

各地参加八大行业节水行动的具体企业名单(汇总表式附后),由各市水利(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和经贸委,按照参加行动企业年用水量占本地区年工业用水总量80%的要求确定,并落实完成的年度时序进度,报省水利厅备案,以便及时下达经费补助。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到“十一五”期末,使参加行动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由此带动全省工业用水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五”期末降低30%的目标。

四、行动内容

(一)编制企业节水实施方案。组织参与行动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摸清企业用水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企业节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方案要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投资落实,并有年度实施计划。

(二)建立健全企业用水管理制度。一是完善企业用水三级计量体系。参与行动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合格的用水计量仪表,一级表计量率要求100%,二级表计量率要求90%以上。二是强化企业用水计划考核。各企业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制定、完善企业用水、节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用水考核体系,取消用水“包费制”,按定额层层分解用水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兑现。三是加强企业用水、节水统计。建立健全企业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时进行用水、节水统计和用水合理性分析,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报表。四是加强企业用水设施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用水“四个一”管理制度,实施企业取水口、排水口规范化整治,完善企业供、排水管网图、用水设施分布图和计量网络图,管理机构定期对用水、排水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快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大企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火电行业以推广循环冷却水高浓缩、废污水“零排放”、浓浆输灰、干除灰、冲灰水回收利用等节水技术为主;化工行业以推广循环冷却水高浓缩、废污水“零排放”、稠油污水处理回用、优化注水、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合成氨、烧碱节水生产工艺等节水技术为主;造纸行业以推广废纸造纸“零排放”、制浆封闭筛选、中浓技术、高效沉淀过滤设备白水回收等节水技术为主;冶金行业以推广高炉煤气干法除尘、污水处理及回用、干法熄焦、废污水“零排放”等节水技术为主;纺织行业以推广逆流漂洗、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溴化锂冷却、高效节水型助剂等节水技术为主;食品行业以推广取水闭环流程工艺、双效以上蒸发器的浓缩工艺等节水技术为主;建材行业以推广水泥干法生产工艺等节水技术为主;机械行业以推广冷却水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及回用等节水技术为主。

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的用水工艺和设备。如:淘汰冷却效率低、用水量大的冷却池、喷水池等冷却建筑物;淘汰低效反冲洗水量大的旁滤设施;淘汰浓缩倍数小于3的水处理运行技术,限制使用高磷锌水处理技术;限制并逐步淘汰火电等行业冲灰水的直接排放;限制并逐步淘汰传统的铸铁管和镀锌管;淘汰硫酸生产的水洗净化工艺和传统的铸铁冷却排管;淘汰淀粉质原料高温蒸煮糊化、低浓度糖液发酵、低浓度母液提取等工艺;逐步淘汰湿法水泥生产工艺。

组织一批重大节水技改示范工程。参与行动企业要落实节水技术改造资金,限期淘汰高耗水、高污染的落后用水工艺和用水设备。同时,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用水结构,把节水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水和结构节水。到2010年,八大行业完成节水技改示范工程800个,同时建设一批“零排放”示范企业。

(四)大力创建节水型企业。组织参与行动企业,对照《江苏省节水型企业考评标准》,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每年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参加行动企业全部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

(五)建设节水型示范工业园区。各地要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用水,采用水网络集成技术,实施园区内企业厂际串联用水、污水资源化和非传统水源利用,使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最大化,废水排放量最小化。到2010年,建成一批节水型示范工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并报当地节水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节水设施建设方案,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予以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采用的节水设施必须符合《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的要求,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应有节水管理部门的代表参加。

(二)加强节水的科技支撑。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开展节水技术研究和攻关,重点开展“零排放”技术、提高浓缩倍率技术、中水回用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和水网络集成技术的研究工作。通过发布目录、组织现场会、举办展览、技术交流和专项推广等多种方式,加快先进成熟节水技术、节水工艺和节水设备的推广应用。

(三)落实节水的财政税收政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在水资源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等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节水行动、节水技术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节水型企业创建和节水管理能力建设等,各地可按规定进行配套。

认真落实好新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60号)中有关节水的税收优惠和抵免政策,鼓励企业生产、销售和使用节水型产品、设备。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经贸等有关部门,定期发布节水型产品和限期淘汰产品目录,建立节水型产品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机制。

(四)建立节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禁擅自免征、减征水资源费,切实做到应收尽收。逐步推行差别水价,扩大不同水源及不同取水用途水资源费之间的差距,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海水淡化、微咸水、矿井水、雨水利用的价格标准,进一步加大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的力度,增加的收费专项用于节水工作。同时,定期评选若干“节水先进集体”和“节水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扩大节水行动的覆盖面,努力使节水行动取得实效。

(五)落实节水行动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取得实效。参与行动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设立节水管理岗位,落实节水目标,强化节水措施,自觉节水。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公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水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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