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锡经贸环资〔2009〕52号
发布日期: 2007-10-22 来源:无锡节能办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锡经贸环资〔2009〕52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经贸(发)局、环保局:
为确保完成2009年清洁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经贸委、环保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省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和市经贸委、环保局《关于做好2009年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200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10月19日至11月20日。
二、验收办法
各市(县)、区经贸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验收,市经贸委将会同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参与市(县)、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具体验收程序按《无锡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县)、区经贸、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切实抓好今年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2、请各市(县)、区在10月30日前将2009年清洁生产验收计划报无锡市经贸委环资处。
3、请各市(县)、区在11月25日前将2009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009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情况表(见附件2)、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表(见附件3,每个企业一份并加盖公章)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典型案例简介报无锡市经贸委环资处。
联系人:肖俊英,电话:82705881,E-mail:[email protected]。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贸易 清洁生产△ 验收 通知
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9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