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无锡市第三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锡经贸环资〔2009〕41号
发布日期: 2009-07-01 来源:无锡节能办各市(县)、区经贸(发)局,各有关单位:
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经。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工作的广泛开展,深入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根据企业的申请、各市(县)区经贸部门的推荐,经研究决定将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等 25个单位确定为我市第三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并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成立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实施主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编制实施方案。各市(县)、区经贸(发)局要会同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09年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锡经贸环资〔2009〕21号),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各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请于2009年10月30前报送市经贸委环资处。
三、加快组织实施。试点单位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抓紧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内容,积极推动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以及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力争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地经贸部门要会同环保、外经贸等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对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试点方案中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健全管理制度。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基础台帐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情况统计和核算制度,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加强资源环境核算。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循环经济 试点 名单 通知 |
抄送:省经贸委,市政府办公室。 |
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9年6月30日印发 |
共印50份